
安徽天正司法鑒定中心
經營模式:商業服務
地址:合肥市蜀山區井崗路與甘泉路交口CBC拓基廣場B座6棟
主營:法醫鑒定,價格評估鑒定,傷殘鑒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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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服怎么辦? 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》第五十六條規定“當事人對檢驗報告、鑒定意見有異議,申請重新檢驗、鑒定的,應當自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,經縣級以上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,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托檢驗、鑒定。檢驗報告、鑒定意見不具有本規定第五十五條款情形的,經縣級以上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,由原辦案單位作出不準予重新檢驗、鑒定的決定,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。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檢驗、鑒定事項,重新檢驗、鑒定以一次為限。”





傷殘鑒定的項目都有哪些? 在很多傷殘鑒定報告當中,只是對傷殘的級別進行了鑒定。其實作為當事人來說,在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傷殘等級鑒定的時候,一定要與鑒定機構進行溝通。在傷殘等級的鑒定過程中,其實還可以對其他的項目同時進行鑒定。 比如說誤工期的鑒定,護理依賴程度的鑒定,護理期限的鑒定,營養期限的鑒定,后續費的鑒定等。當然這些鑒定項目終的決定權,還在于當事人自己。主要依據的是在交通事故民事賠償上,可能產生爭議的地方一次性進行鑒定。
工傷認定后,傷殘鑒定時間沒有規定,但是當事人需注意民事時效,一般時效期間為一年;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,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、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,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。 勞動能力鑒定(傷殘等級鑒定)是必須出院并且已經取得工傷認定書才可以申請,時限也是有規定的:如果是出院前做出工傷認定的,必須在出院后1個月內申請,如果是出院后做出工傷認定的,必須在做出工傷認定書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。

王朋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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